为政以德

发布时间:2015-10-09 发布者: 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文章来源:《学习时报》 [作者:钱逊]

    正名,恢复社会秩序正常,关键在正人。为达到“正”的目标,孔子主张为政以德。

子曰: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(《为政》)

子曰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(《为政》)

治国理政是依仗强力还是德教,是当时对立的治国主张。孔子用“免而无耻”与“有耻且格”八个字概括说明法制刑政与道德礼教的不同特点和功能:法制刑政依靠的是强制,它的作用是惩罚犯罪,使人不敢做坏事,却不能使人为善;道德礼教依靠的是教育和自觉,它的作用是使人知耻,不愿做坏事,预防犯罪。通过这样比较,他论证了“为政以德”的正确和必要,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治国的基础,把社会秩序的稳定建立在人们道德自觉的基础之上。恃德不恃力,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重要传统。

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”,是孔子“为政以德”思想的概括说明。道之以德是提高其道德自觉,齐之以礼是规范其言行举止。德是礼的内在的精神基础,礼是德的外在表现和落实。德是灵魂,礼是形式。德和礼是统一不可分的两个方面,二者的结合、统一,构成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。

正人中又有两方面:正人和正己。“正人先正己”。不只是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,首先是要求在λ者自身要正。

子曰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(《子·》)

子曰:“苟正其身矣,于从政乎何有?不能正其身,如正人何?”(《子·》)

对百姓的教育是重要的,但身教重于言教;在λ者不能以身作则,对百姓的教育就不会有效。

季康子患盗,问于孔子。孔子对曰:“苟子之不欲,虽赏之不窃。”(《颜渊》)

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:“如杀无道以就有道,何如?”孔子对曰:“子为政,焉用杀?子欲善而民善矣。君子之德风,小人之德草,草上之风必偃。”(《颜渊》)

民风之正,在于君子之风。君子之风正,则民风正;君子之风不正,则民风衰。上梁不正下梁歪,在λ者自身不正,下面的风气自然就歪。

如此可见,孔子有救世之志,而他救世的理念,由正名开始。为政之本在正名,正名之本在正人,正人之本在正己,最后落到人的“正”。孔子、《论语》的中心思想,落到了为人之道即做人的道理上。

由此,孔子十分重视教育,把教育看作为政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或ν孔子曰:“子奚不为政?”子曰:“书云:‘孝乎Ω孝,友于兄弟。’施于有政,是亦为政,奚其为为政?”(《为政》)

一定程度上孔子对法制刑政也有所忽视。

子曰:“善人为邦百年,亦可以胜残去杀矣。诚哉是言也。”(《子·》)

 

子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!”(《颜渊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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